- 國家發改委: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藥價管理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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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10-06-21 00:00:00 點擊量: 文章來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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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目前的藥價形成機制,藥價基本分三種。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由國家發改委定價;未進入國家醫保目錄但進入各省醫保補充目錄的藥品,由所在省制定指導價;其余藥品,按市場狀況自主定價。
“企業報價的時候,需要填一個統一的表格,列明各項成本等內容,基本上都是企業填寫,物價部門很難查實。”業內人士告訴記者,不少藥企在當地都是納稅大戶,靠著多年積攢的人脈關系,能夠層層過關抬高價格,這樣一來,國家發改委采集的價格數據就成了高價,降低藥價的初衷就被打破。
據介紹,國家發改委也在想辦法調查藥品的真實底價,也就是代理商從生產企業拿到的進貨價。去年就曾采集這個數據,但一些代理商修改了價格。
據新華社報道,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昨日表示,藥品進入國家基本醫保目錄后,從企業自主定價轉為由價格主管部門定價,核定最高零售限價。要開展成本價格調查等工作,藥品從進入醫保目錄到政府核定限價標準,需要一定時間。為不影響市場供應,按政策規定,在政府未定價前,經營者可以暫按市場實際價格執行,但不得隨意漲價。
將定“反暴利”程序
這位負責人表示,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是藥品最高零售限價,主要是“防漲價”。藥價究竟該如何制定,多年來一直存在爭議。國家發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藥價管理辦法,控制漲價的同時,配合招標采購,促進企業通過競爭合理降價。對企業自主定價,正在研究“反暴利”的認定標準和程序,將依此打擊惡意抬高價格,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。
(摘自《制藥資訊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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